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专项报告》,落实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强化资产管理意识立足于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同时结合财政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制度办法的解读,推动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学习,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具体规定落实到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工作中,二、逐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部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制度办法,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印发了《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财规〔2021〕1号)和《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荔财规〔2021〕2号),确保家底清晰要求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要夯实基础,同时使财政国资部门对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与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形成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