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以公示:(一)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参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拟兑付金额70.00元,(二)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参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拟兑付金额330.00元,(三)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桓台分公司参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拟兑付金额60.00元,(四)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源分公司参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拟兑付金额10.00元,拟兑付金额50.00元,拟兑付金额100.00元,拟兑付金额9,690.00元,拟兑付金额1,010.00元,拟兑付金额2,840.00元,拟兑付金额10,850.00元,以上审计结论是以各合作单位提供的2022年6-11月参加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相关审计资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