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我市2023年度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漳州市2023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3年3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工信厅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3日印发漳州市2023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奖励项目范围包含节能改造、绿色转型提升创建(认定类项目)、基础能力建设三个方面,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在漳州市,(二)节能改造项目2022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且申报时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三、支持范围及标准(一)节能改造项目1.支持范围: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效水平提升、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工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总包建设营运等多种方式实施厂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并消纳自发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化节能改造项目,其中工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10)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企业须提供“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和“改造后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企业获得该专项认定类、奖励类项目的资金补助,企业可同时获得认定类和申报类奖励资金,同时对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进行认真核实,连同项目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六、本《申报指南》由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1、市工信局节能科,附件:1.2023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2.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3.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4.企业信息核实情况汇总表5.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6.行业名称及编号(GB/T4754-2017)7.封面统一格式相关链接:图解|关于印发《漳州市2023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附件1-2.xlsx附件3-7.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