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管理机制,加大对优秀文艺作品的扶持和奖励力度,前期我部组织力量调研修订了《长兴县文学艺术“臧懋循奖”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烦请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于百忙中阅研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反馈至我部文艺科,联系人:邱恩佩,邮箱:695494521@qq.com,电话:0572-6900723,长兴县“臧懋循”文学艺术扶持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3526692-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