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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出台18条具体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汕头市财政局 | 2023-03-14
增强透明度和公平性,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破除供应商准入门槛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措施》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四是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包括:不得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统一使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以实施远程异地评标,采购人均应按规定予以公开采购意向(不含涉密项目),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等,采购人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措施》还明确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项目绩效机制、建立供应商合同履约诚信管理和惩戒机制、健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等措施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汕头市财政局将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对项目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等环节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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