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三)统计调查制度,(八)由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公布的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三)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本部门的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四)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科学、合理、可行,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制定机关,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统计调查制度对有效期规定少于3年的,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应当就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对组织实施人员进行培训,(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未执行批准和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三)向存在部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通风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