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3〕8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此次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应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二、申报条件详见《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条件》(见附件1),由区县经济信息委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2),择优确定拟予确认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在市经济信息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经济信息委确认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四、有关要求(一)每个区县此次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三)区县经济信息委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对确认的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四)区县经济信息委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五)请区县经济信息委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连同《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4月7日18:00点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光盘名称标注“XX区(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资料”,邮件标题请备注“XX区(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资料”,附件:1.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条件2.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3.2023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