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等意见的通知为适应通航形势的变化,进一步优化航行规则,提升通航效率,改善通航环境,我局组织对《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及《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经征求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形成了《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louxinyi@shmsa.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航管理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3年3月9日附件下载: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