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3〕19号,见附件1)和《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厦消安委办〔2023〕14号,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2·22”事故和省内外尤其近期我市的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国“两会”期间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做好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