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各农机服务企业、合作社:由于第一次公告规定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单位,我所关于《申报2023年我市农机化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受理时间至2023年3月15日(周末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企业、合作社携带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名,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3年3月9日附:关于申报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结合我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实际,现就申报2023年海口市农机化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并从事生产工作的农机合作社或有资质作业的农机服务企业,(二)申报条件:1.证照齐全、经营守法、章程齐全、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企业,3.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企业,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一)扶持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企业,四、申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企业携带以上相关材料,3.申报日期:2023年3月9日至3月15日(周末不受理),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