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各乡(镇)街: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全市2023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明确如下,全市要在2022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大豆种植面积,各乡(镇)街做好政策宣传,请各乡(镇)街对照棚室建设任务指标(附件4),(四)做好园艺特产产值统计2023年各乡(镇)街要及时准确做好园艺特产产值统计工作,各乡(镇)街要加强57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附件5),各乡(镇)街要持续完善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六)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各乡(镇)街要按照《舒兰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和指标任务,请乡(镇)街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十)深入开展农村“三资”清理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体资金投资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利用集体资金和通过整合各级政府或部门资金,二、工作要求通知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都将列入年底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中,希望各乡(镇)街对照工作任务指标,舒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9日附件1:2023年舒兰市农作物与大豆种植面积任务表序号名称农作物面积(万亩)其中:大豆种植面积(万亩)1环城街道131.22吉舒街道1313滨河街道104法特镇150.355白旗镇150.56溪河镇120.77朝阳镇120.68小城镇120.99上营镇91.510水曲柳镇140.511平安镇130.3512金马镇90.613开原镇130.914莲花乡90.515亮甲山乡120.516新安乡130.817七里乡12118天德乡211.1合计舒兰市21613附件2:舒兰市2023年保护性耕作计划任务分解表序号乡(镇)街任务面积(亩)示范基地建设1环城街道2002吉舒街道4003法特镇89004白旗镇40005溪河镇8000乡级200亩示范基地1个6朝阳镇50007天德乡5700县级1000亩示范基地1个8莲花乡41009亮甲山乡800010上营镇140011水曲柳镇300012金马镇15013小城镇15014开原镇30015平安镇40016七里乡15017新安150合计50000附件3:舒兰市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配表序号乡(镇)街回收任务(公斤)(公斤)备注1环城街道60002吉舒街道25003法特镇45004白旗镇60005溪河镇30006朝阳镇55007小城镇50008上营镇35009水曲柳镇600010平安镇550011金马镇650012开原镇650013莲花乡400014亮甲山乡400015新安乡500016七里乡700017天德乡4500合计85000附件4:舒兰市2023年棚室建设任务指标分配表序号乡(镇)街棚室建设任务(亩)备注1滨河街道102环城街道303吉舒街道504法特镇305白旗镇306溪河镇307朝阳镇308小城镇309上营镇3010水曲柳镇3011平安镇3012金马镇3013开原镇3014莲花乡3015亮甲山乡3016新安乡3017七里乡3018天德乡30合计540附件5: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任务指标序号基地单元基地建设管理面积(亩)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个)绿色生资和绿色防控试验示范项目(个)备注1小城镇52302.3112上营镇4319.24113环城街道34079.85114水曲柳镇49968.5115新安乡14271116开原镇40357117平安镇82051.37118七里乡48417.1119金马镇49317.131110法特镇69019.81111白旗镇87063.21112溪河镇41005.811合计572172.291212注:承担并完成任务的乡镇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