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复核,2023年度第一批申请开化县“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安置的913户报名户通过审核,拟作为安置对象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事项:主要反映公示户的安置人口、享受人口、搬迁类型、房屋结构、退宅面积、拆房面积、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顺序等信息是否有误,是否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或离退休人员,是否享受保障房政策等,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城建委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上述问题,4.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8日起到3月14日止,5.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单位:县城建委办富民安居组,地址:县住建局二楼,受理电话:0570-6660529,6.缴纳购房保证金及抽签选房时间另行安排,附件:开化县2023年“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第一批拟安置对象公示名单(1).xlsx开化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