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强制扑杀,牛3000一头,猪800一头,羊500一头,禽15元一只,无害化处理标准80元一头,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当地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当地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五、申请材料: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六、咨询电话:0793-5795573,七、受理单位:横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八、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九、联系方式:0793-579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