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兰溪市支行关于印发《兰溪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兰溪市支行联合制定了《兰溪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兰溪市支行2023年2月27日兰溪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融资功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系指借款人以合法享有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向贷款人出质,第六条借款人用于质押贷款的商标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被依法授予商标权,应不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一)借款人非专利/商标文档所记载的专利/商标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商标权人的,第九条贷款人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充分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第四章贷款管理第十条知识产权质押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经由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同意后,第十一条贷款人在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第十三条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重新修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的专利/商标权,第五章补助方式及申办程序第十六条企业获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第二十条开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