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修订起草了《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联系电话:85316931电子邮箱:whjxwjnc@163.com附件: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7日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武汉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政办〔2021〕128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第二条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经信局在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化改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发展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第三条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第二章支持方向、标准和操作规程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标准和操作规程如下:(一)工业节能与绿色化改造项目1.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能效提升、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及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等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减碳、绿色发展的项目,(3)项目建设内容未获得市级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3.支持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项目,(4)市经信局依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年度重点支持方向、第三方审计情况拟订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公示,2.支持标准(1)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分别奖励100万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奖励30万元,(2)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4)国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奖励30万元,(三)绿色发展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支持方向工业绿色(节能)诊断、节能监察、绿色制造发展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