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和范围(一)毕业三年内来(留)焦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三)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二、补贴标准(一)在我市辖区内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二)在我市辖区内自主创业(暂未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三)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原有的落户生活补贴领取人员或已受理的人员按照原渠道原补贴标准执行,报用人单位辖区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汇总并核准,用人单位辖区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社保、学历、就业地点等方面综合审核,五城区人社部门受理的人员需报市人社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复核,六县(市)人员在县(市)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五城区人员在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四、申请材料(一)填写《焦作市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受理登记表》,用人单位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汇总并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