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建城〔2018〕3号)、《关于调整市政施工企业信用分值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城〔2020〕4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工作,二、考评范围考评范围为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具备检查条件的所有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原则上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库为准,检查过程中施工进度符合检查要求的项目也应在后期列入检查计划,四、检查要求(一)成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配备现场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考评的检查项目、检查重点及考核分确认工作,做好项目入库及相关考评准备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根据项目检查进度及各区实际情况,被考评单位要确保现场检查秩序,客观反映项目现场管理情况,情况严重的工程项目直接予以处罚处理,考评小组或相关处罚单位应及时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