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市瑞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2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3年2月20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13日,1、宝应田田圈为农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2、宝应县种猪场林苗专业合作社100分3、宝应县范水庆丰收割机跨区作业专业合作社100分4、宝应县翠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5、宝应县金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6、宝应县农创农机专业合作社100分7、宝应县顺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8、宝应县晨光水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100分9、宝应金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10、宝应县超丰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11、宝应县官沟桂明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2、宝应县姜氏家庭农场95分13、宝应县一鸣家庭农场100分14、宝应县王启猛家庭农场100分15、宝应县昕之宇家庭农场95分16、宝应县佳慧家庭农场100分17、宝应县雨森家庭农场100分18、宝应县三多多家庭农场100分19、宝应县小凤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20、宝应县奉先家庭农场100分21、宝应县从法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22、宝应县春洪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23、宝应县爱和家庭农场100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