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告主体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应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鼓励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才填报)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二、报告内容1.本单位2022年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2.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的情况,3.本单位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情况,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典型科技成果清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项目清单等,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http://cgbg.istisc.cn),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无需再上交纸质报告(注册及审核相关问题请咨询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四、报送要求1.填报单位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梳理形成本市(州)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成果转化总体情况、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五、联系方式1.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罗丽娟张文:028-867174902.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管理服务中心)罗华容丁菲:028-866234423.技术咨询电话:028-867505124.咨询QQ群:高校院所群591347706、企业群157954617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3月6日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