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12号)以及《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有关规定,脱贫人员参加就业培训享受生活和交通补贴,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补贴,现对我县参加2023年就业培训的168名脱贫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联系人:张亚娟监督电话:029-87118639附件:周至县2023年就业培训脱贫人员花名册(第一批).xlsx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