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精神,对吸纳近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宁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吸纳了1名符合社保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周少东4311261999******19),并按时缴纳了社保,符合补贴条件,经单位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给予社保补贴10850.7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服务中心就业股0746-7685360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