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认定结果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和《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南京市犬类免疫点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等,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本区1个申报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认定工作,本次认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专家组进行书面审查、现场验收、综合评分,拟认定以下1家宠物诊疗机构(见附件)作为本区犬只狂犬病的免疫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5331103,附件:拟认定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名单南京市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