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根据各企业申报、属地单位初审、县经济商务局相关科室核查,决定给予以下企业享受2021年度工业经济奖励资金4846.9万元,现向社会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3月3日到2023年3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801085,联系人陈玉新李丽萍,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9号,邮编:323400),三、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附件:2021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政策兑现明细表.et松阳县经济商务局2023年3月3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