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2〕75号)文件精神,我区湖北鄂钢钢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12月份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符合文件奖补项目及标准(一)对2022年8月至12月份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根据《鄂州市落实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工作清单》精神,湖北鄂钢钢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可获得市一次性补助10万元、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纳入“交通运输部企业一套表”中的规上道路货运企业,并名列全省第60名,可获得市一次性补助20万元,现就以上两家企业拟获省市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股反映,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祝家湾路8号,电话:0711-5921095,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