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科技〔2023〕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渝经信发〔2015〕1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基本条件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行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以下简称依托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四)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研发能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开发团队,(六)依托单位应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七)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二、申报领域围绕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三、申报认定程序(一)符合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见附件2),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按“2023年***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命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二)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及现场核查,重点实验室的命名须结合依托单位产业发展方向,同一依托单位建立重点实验室不得超2家(含),附件: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2.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3.真实性承诺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