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原公明“两规”处理办关于申报人麦润泉历史违建私房“两规”档案中2006年出具的《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向我办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妥善处理的,将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特此公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马田二办4楼404联系电话:0755-29428694公示期: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2日光明区马田街道查违办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