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针对附件中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制等项目,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索与技术研发,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四、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十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技术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二十七)鼓励绿色低碳产业特色园区建设,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碳捕集利用、碳管理、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方向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学科,建设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和大湾区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实训基地,附件: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附件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一、清洁能源光伏领域,鼓励开展绿色产业项目设计与建设服务、绿色产业项目运维与优化服务,支持开展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绿色金融咨询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低碳项目运营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