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云市监科字〔2023〕12号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防疫指办函〔2022〕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云市监科字〔2020〕135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4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云浮市司法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2月24日印发点击下载政策原文: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wps文字解读:《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政策解读.doc图文解读:一图读懂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