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文艺奖评审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3〕299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盐城市政府文艺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凡户籍归属地为盐城市或在盐城市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和隶属盐城市的单位,二、参评条件舞台艺术表演类参评作品需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通过下列单位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五、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参评的作品,由完成作品的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2022年度盐城市政府文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申报表从“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whgdj.yancheng.gov.cn)下载,参评的戏剧、影视、舞蹈等作品同时报送U盘6份,音乐作品报送曲谱和U盘各6份,剧本报送作品复印件6份,文学类作品提供6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和专业媒体评价文章,将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按类别报送,其中:舞台艺术表演类、造型艺术类作品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盐马路246号405室,附件:附件:2022年度盐城市政府文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docx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