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303/t20230302_2163096.html)要求,现将2023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形式及时间采取网上申报,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中试平台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中试基础条件,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点击“项目申报”版块,选择“认定(备案)项目—武汉市中试平台”,3.上传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申报书》(附件1)及证明材料分别制成PDF格式,(2)中试平台组织机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主要管理制度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3)近两年对外开展中试服务的证明材料,(4)基础条件、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用于中试的仪器设备发票、中试场地面积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明等),该项目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二)审查推荐高新区科创局负责对本区申请备案的中试平台进行审查(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