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2〕107号),2023年将继续在全省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并拟遴选若干培训机构作为实施全省公需科目培训的推荐机构,现将征集推荐机构和公需科目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服务,五、推荐机构的条件(一)具备合法开展网络培训的相关条件,所提供的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应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能够保障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大规模在线学习时,能够提供不低于30课时、符合公需科目主题、高质量的网络培训课程,网络培训课程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或使用授权,平台系统应提供网络培训所需的注册、登录、报名、缴费、课程学习、练习、考试、教学管理及客户服务等必要功能,六、其他事项(一)申报实施公需科目培训推荐机构的单位,将申请报告、公需科目实施方案及《申报实施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推荐机构简明表》(附后)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择优遴选实施2023年全省公需科目培训的推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