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立足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形成有效地方实践,(二)标准化基本项目1.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省级地方标准项目是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履职履责所需的技术要求,2.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深化标准化理念、应用标准化方法、完善标准化机制、创新标准化模式、推广标准化经验为主要任务,(2)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是通过评估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单位应填写《山东省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送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并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提交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三)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填写《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或《山东省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申请书》报送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评估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可以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其中“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研究后,“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省级地方标准项目”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上报,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系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