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财社〔2019〕2号)、《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工商信息核对、实地经营核查等程序后,现对2023年度第一批审核通过的7名申请人予以公示,如发现申请人工商注册情况、经营情况等方面存在与公示情况不符的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共7天,受理反映情况部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联系电话:0546-8019755附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享受创业补贴人员公示明细表(第一批)(1).xls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