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委宣传部,各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宝鸡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宝文改发〔2022〕3号)要求,市委宣传部和文旅局按照《宝鸡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宝文旅发〔2022〕243号)开展了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市申报的岐山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一城文化产业园、渭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水城.三国小镇4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赴现场实地验收,经评定认为岐山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一城文化产业园符合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要求,现予以认定,附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名单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名单一、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岐山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二、市级文化产业(基地)一城文化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