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产协会”)举办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由市高产协会专门成立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活动从项目申报、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全程面向社会开放,第二章评奖条件第三条评选活动主要用于奖励和宣传致力于推进东莞乃至全国科学技术创新的组织、个人,第三章奖项设置第四条评选活动设置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第八条技术发明奖、青年科技创新奖不分等级,青年科技创新奖每年授奖数不超过5名,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个人)将不授予“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1.书面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创新东莞技术发明奖评分标准》、《创新东莞科技进步奖评分标准》、《青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标准》对项目完成人提交的完整材料进行书面评审,(三)异议处理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和评审的规则、程序、结果等信息在市高产协会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的获奖组织或个人可优先考虑推荐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证书由市高产协会制作、颁发,第十六条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的获得项目(个人),市高产协会将予以现金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奖励10万元、一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等其他奖项奖励1万元(协会会员单位奖金予以翻倍,二等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等其他奖项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