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创新创业等方面公共服务,(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四)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各地区工信、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于3月6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按项目类别各1份(套)分别报送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创业处、企业处和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直接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四、相关要求(一)择优推荐上报,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1.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冯志忠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0431-87075097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程志远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0431-88906469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程志远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0431-889064694.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张雷省工信厅企业处:0431-88904554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张越省工信厅企业处:0431-88939037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2.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要求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要求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要求5.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申报要求6.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要求7.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8.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工信、财政部门填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