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服务机构:为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支持标准对每年参与辅导汉阳区内科技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四、备案材料1.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在备案截止时间前提交备案信息表(盖章电子版),在高企申报截止前按月进行辅导高企合同备案(电子版),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汉阳区科经局科技发展科,2.本年度高企申报时间截止之后,科技服务机构须提交本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纸质资料1份,材料内容包括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盖章)、服务企业信息汇总表及辅导高企合同的原件,五、其他要求1.只有经我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辅导高企合同才能享受政策支持与奖励,本年度高企申报截止后不再接收辅导高企合同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及时提交本年度备案纸质材料,2.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应按国家、省、市、区本年度有关高企申报认定的相关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高企申报服务,应不定期提供企业的高企申报准备工作情况,六、联系方式汉阳区科经局科技发展科:84468510附件一:汉阳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附件二:汉阳区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信息汇总表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2月22日相关附件: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辅导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