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企业在高新区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技术中心已建立1年以上,(二)企业技术中心现有条件满足《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1)有关规定,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二、申报要求(一)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编写《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附件2、附件3、附件4),认真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二)发改局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申报材料草率应付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审,(三)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提前电话沟通确认,并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申请报告一式两份、电子光盘1份)报送发展改革局(创业火炬广场F座1121),联系人:孙志远3580235邮箱:gxqjfjfgk@zb.shandong.cn附件:1.《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2.《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3.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4.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rar淄博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