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甘市监发〔2021〕203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甘市监发〔2023〕37号),二、资助范围及标准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3.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4.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三、申报程序1.资助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前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模块,2.资助申请人输入的中国专利号必须为13位,3.资助申请人可上传该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缴费信息的网页截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下载《甘肃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及《甘肃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四、工作要求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