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工信局:为做好2022年吉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根据《吉安市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吉市工信科技〔202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高技术服务业(科研院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技术中心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二、申报材料1.经开区经科局、各县(市、区)工信局初审核查推荐报告,2.《吉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3.《吉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5)企业购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的发票、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和其他创新成果等的基本信息(扫描件),形成《2022年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意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各地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通过原件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行文明确真实性核查意见,连同《2022年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意见表》(附件5)于4月30日前向市工信局行文推荐,依据现场核查和集中评审意见,市工信局对拟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正式发布吉安市2022年度(第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吉安市2022年(第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与认定附件.doc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