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防灾、减损、促优等功能,保障我市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区)政府同意授权县(区)农业农村及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拟定崇仁、乐安、黎川、南丰4个县为2023年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县,崇仁麻鸡蛋、乐安双孢菇、黎川鸡蛋、南丰甲鱼蛋为试点产品,且每个试点县分配省级财政补助试点资金2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0794-8250516抚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