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黄岩区居民企业,2、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1、报名企业(含新认定和重新认定)须于2023年3月15日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未通过复评的企业,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三、申报注意事项1、请申报企业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3〕3号)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无需企业单独出具,6、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群名:2023年高企申报交流群,入群请修改群名片:企业名称+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