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我县现代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湘财农〔2021〕36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产品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经县财政局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新化县龙湾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新化县红大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新化县维山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化县东岭田鱼有限公司、新化县吉友鱼制品加工厂5家单位基本符合条件,拟被确定为我县2023年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扶持单位,如对扶持单位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期间,向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部07383556011)和新化县财政局(农业股07383261138)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新化县财政局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