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厦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规定,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7日,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如下:1.电子邮件:yglhb@xm.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厦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3.信函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512室综合运输管理处(邮政编码36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