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要素保障科、重大装备产业促进科、化工建材产业促进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促进科等有关业务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3〕3号)转发你们,摸清底数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对各辖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包括: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锂电等电化学储能材料生产企业、氢燃料汽车示范线、制氢加氢站(点)等已建、在建、拟建的新能源基础设施情况,请各区(市、县)经信部门于2月15日18:00前,组织督导检查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局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督促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运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涉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经信局将于3月上旬对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局有关科室要督促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