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创建农家乐精品,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市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已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要求农家乐经营户(点)纳入市政或村庄的污水处理管网,(二)农家乐休闲游乐设施改造,要求结合当地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和农耕文明的特色主题,(五)开拓符合农家乐特色的休闲娱乐项目,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照《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标准执行,四、申报程序凡符合创建申报条件的经营户(点),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每个乡镇(街道)初审后择优选择1-2家申报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培育项目,将《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和乡镇(街道)项目申报文件等材料,附件: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2023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2月27日印发附件: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docx乐农〔2023〕47号关于做好乐清市2023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