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海南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及《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及我市的21.9429公顷公益林(其中二级国家级公益林4.2737公顷、省级公益林17.6692公顷)调出,同时将位于番加农场中4.2737公顷现状为橡胶园的省级公益林调整规划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将21.9429公顷现状为油茶的非公益林调整规划为省级公益林,确保我市生态公益林总量保持不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898-23332281附件:1.拟调出海南省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及公益林区划位置图2.省级公益林拟调整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位置图3.拟调整为省级公益林区划位置图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