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4日莆田市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主要措施(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由各县(区、管委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二)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组建市科技创新工作专班,协助并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开展培育辅导工作,市科技创新工作专班联合县(区)工作专班深入拟申报企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三)积极动员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动员组织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三、有关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实行市、县(区)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政策宣传发动、跟踪辅导、申报认定全过程的工作落实,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