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11.3亿元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0〕301号)等有关规定,三、项目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各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前期工作进度等,四、计划执行本批计划的所有项目均须按照支出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争取上半年“大头”落地的工作要求,五、按月调度省发展改革委依托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对列入本批投资计划的项目进行管理,同时在省财政“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准确报送资金支出信息,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进度,六、绩效目标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资金使用规范,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附件:1.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第一批)2.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第一批)绩效目标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2月22日(联系人及电话:李若萱、丁宁,进度报送技术支持:钟浩18520227445、叶健祥13059297156)相关附件:附件1: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第一批).xls附件2: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相关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