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新参评企业应为在厦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复核,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二、认定及复核流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通过专区登录系统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1.企业近五年获得的由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16.满足创新直通车条件需附以下材料中的一项:(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或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三)审核公布市工信局、市中小中心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和公示,经公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联系方式咨询受理: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2233621、2211821责任处室: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2896792附件:1.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操作手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24日。